东方招益债券A,东方招益债券C: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4 13:46 点击次数:180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东方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27日起,新增招商银行办理本公 司旗下东方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 开户、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投资、转换业务(仅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购费率相同。 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 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 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 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